顧明珠進門的第一天,便給我送來兩身粗布衣裳。 一身讓我灑掃庭院,一身讓我去染坊漿洗。 她說陸懷川顧念舊情,不忍將我趕走,願意在後院給我留一間屋子,但我這些年喫陸家的、穿陸家的,總不能繼續白白受養。 她還替我算得很清楚。 十六年的錦衣玉食,折銀十二萬兩。 若我肯安分做事,每月可以從債裏抵掉二兩。 陸懷川坐在她身邊,始終沒有看我,只說顧家掌握着北地最大的布匹銷路,這樁婚事關係到整個陸氏綢莊的將來。 至於我這個原配,他準備對外宣稱病逝。 私下裏,他仍會養着我。 他說這已經是他能給我的最好歸宿。 可他大概忘了,陸家從前只有一間快要倒閉的染坊,是我七歲改染方、十歲定工序、十三歲吞下江南三十六家織坊,纔有了今日的陸氏綢莊。 我不喜歡在人前應酬,便把童養夫陸懷川推去做了總掌櫃。 最初幾年,他每談成一筆買賣,都會連夜回來問我下一步該怎麼走。 後來請柬只寫他的名字,賬冊不再送進我的院子,連他自己也漸漸相信,是他憑一己之力撐起了陸家。 顧明珠見我不說話,只當我接受了安排,命人將我的首飾全部收走抵債。 我看着她腕間那隻赤金纏絲鐲,忽然笑了。 那是三十六家織坊總東家的信物。 陸懷川戴了十年。 ...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