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娘是南疆唯一聖女。 南疆民俗,女子出嫁前。 須行七日燈祭。七夜長明燈,七夜心血澆。 期間兇險萬分,稍有不慎便是萬劫不復。 燈魂成,嫁入夫家,福祚綿長。 燈魂碎,命數盡虧,三年必亡。 我娘一顆心繫於我爹,行燈祭,快大功告成之際, 我爹和我姨母合謀,碎了我孃的燈,姨母頂替了我娘聖女職位, 七夜燈魂,盡歸他一人。 我爹三年內入仕中舉,平步青雲,後成爲內閣首輔權傾朝野。 我娘燈魂盡失,三年後油盡燈枯而死。 臨死前字字泣血: “竊我燈魂,奪我姻緣,踏我屍骨,她也配做官夫人?” 三十年後,我因救駕之功成了皇后。 太子選妃名單送到御前。 我在一衆秀女裏,看見了我姨母孫女放在頭名。 我輕輕掩脣一笑。 “要嫁我兒可以啊,那便看看首輔女兒能不能過了南疆燈禮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