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媽最驕傲的事,就是把我養成了一個甚麼都不會的廢物。 二十六歲了,她還每天打電話叫我起牀。 我不會做飯,她騎電動車穿過半座城給我送湯。 我失業半年,她嘴上罵我沒出息,轉頭卻把工資卡塞進我枕頭底下。 她總說: “你只管沒心沒肺地活着,媽養得起你。” 後來,我真的沒了心。 車禍去世後,我的心臟被移植給一個十九歲的女孩。 死後第三年,我花光所有功德,換來一次入夢的機會。 那天正好是我媽六十歲生日。 我回到家,卻看見那個女孩住進了我的房間,穿着我媽爲我織的紅毛衣,脖子上戴着外婆留給我的長命鎖。 蛋糕上寫着: “祝媽媽和小滿永遠平安。” 女孩抱着我媽,小心翼翼地問: “如果姐姐還活着,你是不是就不會認我了?” 我媽沉默片刻,替她擦掉嘴角的奶油。 “她從小任性,我爲她操了一輩子的心。” “你不一樣,你比她懂事,也知道心疼媽媽。” 只要捏碎入夢符,我就能出現在她夢裏。 可最後,我把它丟進了蠟燭的火焰。 她爲我辛苦了一輩子,如今終於有了一個懂事的女兒,我又何必回來添亂。 只是那枚長命鎖上,原本刻着我的名字。 現在,已經被磨平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