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最見不得別人在我面前賣慘。 四歲那年,堂弟想搶我的生日蛋糕,哭着說自己三天沒喫飯了。 我不服,真絕食五天,低血糖休克進了搶救室。 七歲那年,同學爲了跟我競爭班長,哭訴自己帶病上學。 我轉頭淋了一夜暴雨,肺炎燒進ICU。 從此,學校裏多了一條不成文的校規: 【誰都不準在大小姐面前賣慘。】 因爲別人賣慘可能是在裝。 我是真控制不住,拿命去比。 直到我上了大學,還談了個校草男朋友。 我媽對我千叮嚀萬囑咐: “聽說你男朋友身邊有個特別會賣慘的學妹,動不動就拿自己命苦博同情。” “你可千萬別跟她比,你比起來是真不要命!” 國慶放假前一晚,我拖着行李等男朋友陪我回家。 他卻遲遲沒來。 那位賣慘精學妹倒先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