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布匹店的第十年,爸媽終於肯讓我進周家祠堂。 十八歲那年,他們把我從鄉下姑婆家接回城。 不是良心發現,是因爲我成年了,可以把我嫁給個瘸子換彩禮。 我連夜跑了。 這十年,我拼死拼活攢下這家店。 直到昨天,爸媽帶着族長堵在店門口。 爸爸拿出一個泛黃的本子,一筆筆算我從小到大的撫養費。 一共四十八萬。 哥哥在旁邊笑,說今天不拿錢給他買婚車,就去街上拉橫幅,讓我這輩子抬不起頭。 我借遍了所有朋友,抵押了店裏的存貨。 湊齊了這四十八萬。 全換成十元一張的舊鈔,堆滿了祠堂的長桌。 爸媽笑得合不攏嘴,族長滿意地翻開族譜,準備誇我兩句。 我沒接話,拿起桌上沾滿濃墨的毛筆。 當着他們的面,用力劃掉了“周琴”兩個字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