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午,我剛把跟女友領的結婚證髮網上炫耀。 下午,網友就指出我的結婚證是假的。 我攥着紅本趕去民政局。 卻正撞見她牽着弟弟走出登記室。 弟弟舉着兩本結婚證,笑得甜蜜。 “哥哥知道了,會不會來鬧?” 她低頭親了親他。 “證都領了,他憑甚麼鬧?” 我媽替弟弟整理領口。 “總算等到你畢業了,媽也不用再陪他演了。” 姐姐笑着接話。 “他那邊我去勸,當了三年闊少爺,也該知足了。” 連說過會護我一輩子的青梅,都得意地晃了晃手機。 “假證還是我找人做的,他當時感動得直哭。” 我站在門外,忽然覺得那本紅證燙得厲害。 三年來,我上班替她還債,下班照顧她癱瘓的母親。 陪她從一無所有熬到月入千萬。 到頭來是當了三年闊少爺,該知足了? 手機響起,她發來消息。 “老公,今晚加班,生日不用過了。” 我擦掉眼淚,沒有回覆。 轉身撥通了律師的電話。 “我要起訴離婚,順便追回這三年的全部支出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