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反社會型人格。 六歲那年,堂姐把媽媽留給我的最後一封信撕成紙屑。 我沒有哭,只在趁她睡覺的時候,把塑料袋套在她頭上。 我爸怕我釀成大禍,給我定下一條規矩: “誰惹了你,先給他兩張黃牌。” “第二張之後,你再自己處理。” 我記下了。 初中時,有人往我的飯裏放粉筆灰,我給了他一張黃牌。 第二次,將我的書包扔進廁所,我又給了一張。 第三次,他們想直播扒掉我的衣服,我直接敲斷了帶頭幾個人的腿。 但因爲是他們霸凌在先,且我有精神診斷鑑定書,所以最終被判無罪。 後來,爲了不讓爸爸擔心, 我結婚生女,努力學着做一個正常人。 直到丈夫的白月光夏羽禾帶着兒子回國。 在她兒子的生日上,丈夫強迫女兒喫下了她過敏的花生蛋糕。 等我帶着急救針趕到時,女兒已經躺在地上沒了意識。 丈夫秦渡川卻皺着眉指責我: “她就是被你慣得太矯情了,纔會這麼挑食。” 我抱起女兒,沒有和他爭辯。 只是默默在心裏,給了他第一張黃牌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