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與霍崢自幼定下娃娃親。他出徵前當着滿京權貴許諾,待他凱旋便迎我過門。 可凱旋那日,我沒等到賜婚聖旨。 皇帝爲平衡朝堂,把妹妹沈雲蘅賜給了他。 他拿着聖旨,在朝堂前跪了三天三夜,求將我一併納進府。 他親口許我:"娶她是皇恩浩蕩,娶你纔是我畢生所願。" 我便信了七年,嫁給他爲妾。 大婚當日,他說:"按禮制,必須先去正房。" 婚後,他說:"你放心,那不過是聖旨難違,做給外人看。" 我信了一次又一次。 可七年過去,妹妹爲他誕下三子,我的院子始終冷清。 直到我無意打翻那碗喝了七年的調養藥。 太醫說那是絕嗣方,我傷及肺腑,停藥也只剩不到兩個月。 我才知道,他不愛我。 他想生兒育女的,始終只有妹妹。 罷了。 我淡淡閉上眼睛,認了命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