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許庭庭,39歲,結婚前拿過新人獎的室內設計師。 婚後十三年,我成了別人嘴裏「甚麼都不懂的家庭主婦」。 丈夫升市場總監那晚,我燉了三個小時的解酒湯,送到慶功宴,在酒店衛生間,撞見他摟着助理。 他的領帶掛在她脖子上,她身上穿的,是我上週剛給他買的羊絨開衫。 所有人都勸我忍。 婆婆說,男人嘛,睜一隻眼閉一隻眼。 親戚說,離了婚你甚麼都不是。 女兒報班要五百塊,他當着婆婆的面甩給我:「省着點花,錢不是大風颳來的。」 轉頭,他給那個女人,買了兩萬三千八的項鍊。 我沒哭沒鬧。 接下來的三個月,我照常做飯、擦身、熨襯衫。 沒人知道,書房保險櫃裏,他三年的轉賬流水、購房合同、公司假賬,我已經按日期,一頁頁貼好了便籤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