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十年,所有人都說我是顧懷川養在金絲籠裏的嬌太太。 我也曾這麼以爲。 不用上班,不用擠地鐵,衣帽間的包按顏色擺,下午茶只喝空運來的玫瑰茶。 我以爲他愛我,所以願意把我寵成一個離不開他的女人。 直到他初戀回國,成了他律所的新合夥人。 那天晚上,我剛敷完面膜下樓,就看見她坐在我家客廳。 白襯衫,細高跟,手邊放着一份離婚清單。 顧懷川把鋼筆推到我面前,語氣平靜: “簽了吧,房子車子歸我,給你二十萬,夠你重新開始。” 他初戀輕輕一笑: “姜小姐,被人養了十年,也該知足。” 我看着他們一唱一和,忽然笑了。 愛他時,我願意當他的嬌太太。 可不愛了,他們最好記住。 我不是離了男人就活不下去。 我是太久沒親自下場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