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撈女最忌諱不主動,偏偏我是個迴避型。 當年閨蜜放過我一次鴿子,我沒吵,只是躲着三個月沒理她。 最後她賠了三萬,寫了三千字道歉信,我纔回了個“嗯”。 嫁給京圈太子爺三年,我從不查崗、不鬧脾氣,也不主動要禮物。 他夜不歸宿,我關機睡覺。 他忘記紀念日,我退掉餐廳,淨賺八千押金。 太子爺以爲我懂事,覺得愧對我,一心虛就打錢。 三年下來,我靠“不聞不問”攢夠了退休金。 直到我發現,他新招的祕書就是高中把我鎖在廁所一整晚的人。 我第一次主動開口向他提要求: “能不能,別讓她待在你身邊?” 他頭都沒抬:“你一向懂事,別爲這點小事鬧。” 我點點頭,再沒提過。 生日當天,我託閨蜜賣掉他送的全部珠寶,飛去了國外。 他拎着蛋糕找不到人,打給我閨蜜,語氣篤定: “讓她別躲了,她離不開我,鬧兩天就回來了。” 閨蜜嘆氣:“她確實不鬧。” “當年我放她鴿子,賠了三萬才哄回來。” 太子爺聲音發緊:“那我該賠多少?” 閨蜜看了眼剛到賬的珠寶尾款。 “你不用賠。” “她錢已經撈夠了,這輩子都不會再聯繫你了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