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真沒想到我媽能偏心成這樣。 我通宵七天拍出來的片子拿了年度大獎, 她卻一把扯下我的主創工牌, 別在連相機開關都分不清的妹妹胸前。 “你妹長得好,對外說是她拍的能接大單,你爭甚麼虛名?” 妹妹頂替我當上了知名攝影師, 爲了流量,她偷發客戶嚴禁公開的私密花絮。 事情暴雷後,妹妹匿名發帖污衊我嫉妒她, 親媽甚至當衆做僞證,一口咬定我只是個端茶倒水的打雜工。 她們不知道,客戶合同裏有一條死線: 誰領了主創頭銜,誰就承擔泄密的全部責任, 違約金兩百萬。 當法務把索賠單甩在妹妹臉上時, 妹妹嚇得渾身發抖,哭着要把主創名額塞回給我。 我退後一步冷笑: “這不是你搶着要的大獎嗎?自己擔着吧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