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在流浪動物救助站長大的。 養母教我:誰把一條命領回家,誰就負責到底。 二十二歲那年,我靠拍救助視頻把救助站做成幾十萬粉賬號。 消失十二年的親生父親聽說後找上門。 他要給我一套房,還說願意補齊這些年的撫養費,只求我認他。 我沒收。 “你當年把我丟下時,就已經不是我父親了。” 後來他病重託人來求,我也沒去。 丈夫一直知道我的規矩。 兒子出生那天,他握着我的手笑: “放心,我既然簽了父親這一欄,這輩子都不會棄養。” 直到他和一個救助女主播合作公益。 親子露營那晚,女主播一句“河道里有狗被困”。 他竟把八歲的兒子留在營地,陪她開直播救狗。 半夜暴雨,營地緊急撤離。 我趕到醫院時,兒子手臂縫了七針。 女主播卻說:“嫂子也是救助站長大的,總不能見死不救吧?” 丈夫也皺眉:“營地那麼多人,他又不是沒人管。” 我沒吵。 只刪掉兒子緊急聯繫人裏的“爸爸”,給律師發了條消息: 【孩子歸我。】 既然他主動棄養,那以後,也別想再領回去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