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媽去世後,我繼承了巴黎一條私人商業街。 十六棟歷史建築,從高級珠寶店到百年時裝屋,都是我的租客。 我不懂法語合同,便請媽媽資助過的學生葉挽霜替我管理。 她拿佣金和獎金,我拿租金,閒時去世界各地看展。 幾年後,媒體稱她爲“掌握巴黎時尚命脈的華人女天王”。 她訂婚那天,邀請我參加品牌晚宴。 我戴着媽媽留下的古董綠寶石胸針赴約,卻被她未婚夫攔在紅毯外。 他讓助理替我摘掉胸針。 “今晚珠寶贊助有排他條款,你別給公司惹麻煩。” 我沒同意,他便當着記者的面冷了臉。 “靠挽霜養着,還非要搶她風頭?” 葉挽霜把一份解除委託書遞給我。 “以後別再來參加這些活動,找份適合自己的工作。” “租金也先停了,這是爲你好。” 我確認沒有產權轉讓條款,簽了名字。 她隨即對記者宣佈,這條街即將由他們夫妻共同執掌。 我沒有接話。 那些品牌的租約,籤的都是我的資產公司。 他們每年送來的聖誕賀卡,也一直寫着我的名字。 她或許忘了,替我保管鑰匙,不等於擁有這一整條街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