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居兩年,我被調進妻子的公司。 入職第一天,產品總監當衆剪了我的工牌:"喫軟飯的,不配進會議室。" 她坐在主位上,只說了一句:"別鬧,別讓我難堪。" 我沒解釋。那天下午,我在系統授權終止書上籤了字。 三天後,例會開到一半,大屏黑了。 總監當衆罵技術部廢物。下一秒,屏幕上跳出一行字—— 最終權限持有人已撤回授權。 全公司查了一夜才知道:這套系統的最終權限人,不是公司,不是總監,是我。 她第一次低頭求我回去。我回了,帶上這兩年的賬。 可我查出來的東西,最後被擺成了一份指控我的材料。她連覈實都沒覈實,就批了起訴。 那晚雨下了很久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