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知行不喜歡我粘人,全辦公樓都知道。 每天在樓下等他下班這事,我改不掉。 最晚一次,他加班到凌晨兩點,我在路燈下站了八小時。 他出來看見我,甚麼都沒說,徑直走向停車場。 我也不在意,開心地小跑着跟上去。 可婚禮前三天,陸知行報警了。 理由是:長期尾隨和精神騷擾。 那天暴雨下得路面積水漫過膝蓋。 我蹚水給他送傘和乾淨的鞋。 前臺小姑娘說陸總正在開會。 “沒事,我等他。” 沒想到等來的是兩個民警。 我舉着傘,被請去做了筆錄。 我給陸知行打了幾個電話,他終於接了,但語氣很淡。 "人要有距離感,以後在外面當不認識比較好。" 我說好。 從警局出來後,我失落坐在奶茶店。 卻見陸知行在給一個穿白裙子的女實習生撐傘。 傘歪得厲害,他整個左肩都淋溼了。 女孩笑着說傘太小了,他說沒事,你別淋到。 我想起自己每次也是這樣,把傘全偏給他,自己淋成落湯雞。 他從來沒說過"沒事"。 原來不是要距離感。 是那個空間裏,不想有我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