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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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跟着我的屍體,還有那對父子倆,到了殯儀館,又到了警局。

審訊室的燈照着林建國蒼老的臉。

“林先生,我們勘查了現場。”

警察說道。

“別墅的安保系統雖然被破壞了,但並沒有完全失效。而且根據屍僵程度推斷,受害人與歹徒周旋了至少十分鐘。”

“這十分鐘裏,她只要大喊一聲,或者砸碎任何一樣東西,正在後院的林夫人就能聽到。爲甚麼她沒有?”

“還有,我們走訪了鄰居。他們說,甚至不知道你們家找回了親生女兒,一直以爲那是個......不說話的遠房啞巴親戚。”

警察的目光刺向林恆:

“作爲哥哥,你不知道妹妹在家裏過的是甚麼日子嗎?”

林恆捂住臉。

他當然知道。

我飄在他身邊,看着他的樣子,只覺得諷刺。

半個月前,我剛被接回家那天。

我穿着拼多多買的十九塊九的T恤,站在寬大的客廳裏,手指絞着衣角。

林恆那時是怎麼說的?

他皺着眉,在鼻尖扇了扇。

“爸,這就是那個走丟的?怎麼一股餿味。”

“帶去洗洗吧,別把病菌帶給媽。”

那時候,我低着頭,臉燒得滾燙。

我想解釋這是我只有這一件稍微體面點的衣服,是爲了見家人才特意換上的。

但我還沒開口,就被林恆打斷了。

“還有,在這個家裏,你要搞清楚自己的位置。媽現在的精神狀態你也看到了,她只認三歲的歲歲。”

“你要是敢刺激她,或者有甚麼非分之想,別怪我不客氣。”

於是,在那個家裏,我成了“隱形人”。

林建國爲了哄妻子開心,給我定下了規矩。

不能發出聲音,不能上桌喫飯,不能說話。

因爲我走路會有聲音,我大冬天也只能穿襪子,或者光着腳踩在大理石地板上,寒氣入骨。

因爲媽媽看到多出來的碗筷會焦慮,我只能端着碗,蹲在廚房的角落裏喫剩下的飯菜。

因爲我的聲音不再是三歲的奶音,我變成了啞巴。

我飄到林恆面前,伸出手在他眼前晃了晃。

以前我這麼做,他會嫌惡地推開我,罵我“擋路狗”。

現在,他猛地抬起頭,紅着眼眶四處張望。

“歲歲?”

“歲歲是你嗎?”

沒人回答他。

警察說道:

“這是在死者口袋裏找到的手機。我想,作爲家屬,你們有權看看裏面的內容。”

警察遞過來一個證物袋。

那是個雜牌機,我唯一的家當。

林建國顫抖着手接過手機。

手機沒設密碼,屏保是張照片。

照片裏,媽媽正對着空氣餵飯,笑着。

而角落裏,露出了一隻穿着破舊帆布鞋的腳——那是躲在門後的我。

林建國看到這張照片,眼淚瞬間決堤。

“歲歲啊......爸爸的歲歲......”

他顫抖着點開了備忘錄。

那裏,藏着一個啞巴女兒,十七年來無法訴說的愛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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