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
第一章

三年前,我被簽了離婚協議。

海馬體受損,三年記憶歸零。

醫生說我情緒不穩,護士每天看着我吞藥。

出院那天,我翻到自己的東西。

一塊表,戴了三年,一秒沒差。

有人一直在幫我換電池。

還有一支錄音筆,夾在隨身包的暗夾層裏,裏面有三段我的聲音。

第二段和第三段之間,有一個很輕的呼吸聲。

不是我的。

有人在旁邊聽着。

三年了。

我每句記錄都是證據。

低頭看右手腕,有一道淺色蜈蚣疤,我不記得它怎麼來的。

但我記得——我的記憶,以後只屬於我自己。

……

我是在一家精神康復醫院醒過來的。

準確地說,是"被宣佈康復"的。

三年,他們給了我一個診斷:應激性失憶。原因是"長期情緒壓抑導致海馬體暫時性損傷"。

治療方案:靜養,服藥,不要刺激。

我吃了三年的藥。

出院那天,護士遞給我一個信封。裏面是離婚協議書,男方簽字欄已經簽好了,日期是三年前。

也就是說,三年前我就被簽了離婚協議。但我不知道。

他們告訴我,是前夫讓我住在這裏的。費用他付的。

我問,他爲甚麼不來接我?

護士說,他忙。

我問,我可以聯繫他嗎?

護士說,你不需要。

又是這句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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