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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是我自己買的。”
媽媽的臉瞬間沉下去。
“甚麼叫你自己買的?”
“你們是親姐妹,從小所有東西都要一人一半。”
“你掙了錢,趁寧安生病不能工作,偷偷買了一整套房,只寫自己的名字。你這不是佔她的便宜嗎?”
首付是我連續加班八年,一分一分攢下來的。
爸媽沒有給過我一分錢。
甚至在交首付的前一天,媽媽還從我的卡里轉走三萬,給白寧安買了一個包。
“可那是我掙的錢。”
我的聲音很輕。
媽媽卻被徹底激怒。
“你的錢?”
“都是一家人,哪還有甚麼你的、我的?”
“從小到大,我們甚麼時候允許你喫獨食了?”
爸爸拿起那份贈與協議。
“輕雨有工作,以後還能再買。”
“寧安以後不能工作,房子應該全部給她。”
媽媽立刻點頭。
“之前讓你一個人住了兩年,已經夠便宜你了。”
“現在過戶給寧安,纔算公平。”
我只覺得可笑之極。
“房子給她,貸款呢?”
“當然還是你還。”
媽媽像是聽見了一個荒唐的問題。
“寧安都不能工作了,拿甚麼還?”
“房子雖然歸她,可你又不是不能住。”
白寧安這纔看向協議,輕聲說道:
“姐姐,你別誤會,我不是想搶你的房子。”
“房子過戶以後,你還可以住在那裏,我記得有間小書房,那個房間我會一直給你留着。”
她頓了頓,又補充:
“只要你按時還房貸,我不會趕你走的。”
媽媽聽完更加心疼。
“你聽聽,寧安處處都在替你考慮!”
“明明是她的房子,卻還願意讓你住,你還有甚麼不滿意?”
爸爸把三份協議疊在一起,將筆塞進我手裏。
“腎、工資和房子,我們都替你們分好了。”
“公平公正,簽字吧。”
我的手抖得幾乎握不住筆。
媽媽卻像沒看見。
她拿走我的手機、身份證和家門鑰匙,仔細收進包裏。
“公司那邊,我們已經替你請好假了。”
“手術加住院,一共七天。”
我猛地抬起頭。
“只有七天?”
摘掉一顆腎,他們只允許我休息七天。
“你妹妹以後處處都要花錢,你不能耽誤工作。”
爸爸語重心長地勸我:
“年輕人恢復得快。你又是坐辦公室,不用幹體力活,出院就能回去上班。”
媽媽跟着補充:
“這一週請假扣掉的工資,就從你每個月那兩千生活費裏補。”
“畢竟是因爲你要休息才請的,扣的工資當然由你出。”
我呆愣着,連呼吸都凝滯。
察覺到我情緒不對,媽媽臉色馬上變得嚴肅。
“你要是不籤,以後也別再叫我們爸媽。”
“既然你只想獨佔好處,就別再說自己是這個家的一分子。”
我的腦子瞬間空白。
從小到大,只要我不肯把東西分給妹妹,他們就會這樣。
不理我,不讓我喫飯,把我關在門外。
他們一遍遍告訴我,這個家最講公平。
我多喫一塊糖,便不配做姐姐。
我不肯放棄好大學,便不配做他們的女兒。
我不願意交出工資,就是想看着妹妹餓死。
每一次,只要我把自己的東西分出去,他們才肯重新接納我。
我可以沒有好大學,沒有工資,沒有房子。
卻不能沒有爸爸媽媽。
“別不要我。”
我聽見自己說。
“我願意分。”
我低下頭,在捐獻意向書上籤下名字。
然後是十年工資轉讓協議。
最後,是房屋贈與協議。
媽媽收起三份文件,嚴肅的臉終於緩和下來。
她摸了摸我的頭。
“這才公平。”
“這纔是我們的好女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