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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幾乎以爲自己聽錯了。
我看向妹妹。
她坐在沙發角落,低着頭摳指甲。
“念念你說甚麼情況?”
她不敢抬頭。
媽媽立刻擋在她面前。
“你審犯人呢?”
“她是你親妹妹,不是你的當事人!”
我被氣笑了。
“所以你們讓我撒謊?”
“那怎麼能叫撒謊?”
媽媽急得直拍大腿。
“那些人本來就欺負了念念。”
“你不過是換種說法,幫她保住檔案。”
“對你來說就是一句話,對她來說可是一輩子!”
一句話。
小時候,老師只要一句道歉,我就能知道被關不是我的錯。
高中時,她只要說一句“我相信我女兒”。
我就不至於穿着被扯壞的校服,一個人走過整條走廊。
可那時候,她一句話都不肯說。
如今爲了妹妹,她卻要我拿自己的前途作假Z。
“我不會說。”
我站起身。
媽媽一把拽住我。
“你怎麼這麼自私?”
“念念被欺負成這樣,你這個當姐姐的一點都不心疼嗎?”
我一點點掰開她的手。
妹妹突然哭出了聲。
“算了媽媽,別求她了。”
“反正姐姐從小就討厭我。”
她抓起書包衝進房間。
房門砸得震天響。
媽媽心疼得眼淚直掉,轉過來時眼裏只剩下怨怪。
“現在你滿意了?”
“念念都這樣了你還逼她!”
“你是不是非要看她退學纔開心?”
第二天下午,我接到學校政教處的電話。
對方讓我過去確認和解內容。
我趕到辦公室時,對方家長已經坐在那裏。
見我進門,男人直接把一份文件摔到桌上。
“八萬塊,一分不能少。”
“你自己簽過的承諾,別想賴賬!”
我愣住。
文件最後一頁,赫然寫着我的名字。
林知夏。
承諾賠償醫療費、營養費、精神損失費,共計八萬元。
字跡和我很像。
但不是我寫的。
媽媽慌忙把我拉到走廊。
“知夏,你聽媽解釋。”
“對方說,只要有人出面擔保,就願意不追究念念。”
“家裏沒那麼多錢,你不是一直在給人做家教嗎?”
“你先替媽媽墊上,等以後有錢了,我一定還你。”
我盯着她。
“爲甚麼寫我的名字?”
“因爲你已經成年了。”
“而且你是大學生,對方比較相信你。”
她說得理所當然。
彷彿拿走我的名字,和拿走一張廢紙沒甚麼區別。
“這是僞造簽名。”
我聲音發冷。
“我可以報警。”
媽媽瞬間白了臉。
“媽求你了!”
“你要報警就先把媽抓走吧!”
“是我籤的,跟念念沒關係!”
她死死抱着我的腿。
“可念念馬上就要升高三了。”
“她的人生不能毀在這裏啊!”
我低頭看她。
忽然想起高中那年。
我衣衫不整地站在辦公室裏,求她告訴老師我沒有偷東西。
她也是這樣紅着眼。
可她當時只會拉着我,小聲說:
“別鬧了,媽媽求你了。”
那一次,她求我忍。
這一次,她還是求我忍。
只不過每一次,被保住人生的都不是我。
我抽回手。
“協議我不會認。”
“八萬塊,我也不會出。”
“誰砸傷的人,誰承擔後果。”
媽媽的笑僵在了臉上。
“你說甚麼?”
我轉身往辦公室走。
她在身後尖聲喊我。
“林知夏!”
“那是你親妹妹!”
我腳步沒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