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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離家十天,他們已經安排好未來半年:主臥歸他們,書房歸孩子,客房給岳母,我這個房主睡沙發。
我還是沒發火。
“還有四分之三。”
“現在搬,還來得及。”
林浩順着我的目光看向香爐,笑了一聲。
“你慢慢燒。”
“我倒想看看,一根香能把我怎麼樣。”
我進門時還以爲自己走錯了屋。
玄關原本空着的牆上貼了孕檢時間表,冰箱側面掛着月子中心的價目單,就連我常用的鞋櫃也被騰出兩層,塞滿了嬰兒用品。
姨媽嘴裏的“住幾天”,顯然早成了一家人的長期計劃。
更可笑的是,沒人覺得應該先問我一句。
我捏了捏眉心。
香味還在。
所以我把那句“滾出去”嚥了回去,繼續給他們最後一次自己恢復原樣的機會。
第二天下午,蔣莉父母來了。
他們身後還跟着傢俱店的設計師,手裏拿着尺寸單,說要換餐桌,再量一遍書房,給孩子做整牆收納。
我站在玄關,沒有讓路。
蔣母見到我還挺熱情,遞來一盒水果:“你就是知意吧?以後常回來喫飯,別跟你哥嫂客氣。”
這套房我供了七年。
第一次有人站在這裏,讓我以後“常回來”。
林浩趕緊把人往裏迎:“她平時忙,不怎麼住。”
我沒跟他繞。
“這房不是林浩的。”
蔣母腳步停了,傢俱店的人也尷尬地收起捲尺。
我把話一次說清:“房本只有我的名字,首付和貸款也是我自己付。這套房跟他沒關係,今天不用量尺寸。”
林浩臉色瞬間難看:“知意,有甚麼事回頭說。”
“爲甚麼回頭說?”
蔣莉已經轉頭看他。
“你不是說,這是外婆留給家裏的房,等知意結婚就過給你?”
姨媽立刻接過去:“一家人的東西寫誰名字有甚麼區別?我媽以前最疼浩浩,這房以後總歸要留給自家人。”
我看向她。
“外婆去世時,我還沒買這套房。”
一句話,屋裏徹底靜了。
蔣父沒吵,先從手機裏翻出一張轉賬記錄。
二十八萬。
備註寫得清清楚楚:
【婚房已解決,此款用於小家裝修及生育備用。】
“訂婚前,你們母子說林浩有一套無貸三居。”蔣父把手機推過去,“我們本來準備給莉莉買套小公寓。正因爲你們說住房沒壓力,這二十八萬才交給他們自己安排。”
姨媽還想打圓場:“錢都給小兩口了,現在孩子都有了,再翻舊賬有甚麼意思?”
蔣母聲音一下高了:“我們給錢的前提就是婚房已經有了!”
蔣父又翻出訂婚當天的家庭羣截圖。
姨媽發過我家客廳的照片,配文是:【孩子以後就住這兒。】
林浩在下面回了一個笑臉。
照片裏連沙發上的抱枕,都是我出差前擺的。
我去年不在本地,自己的房子卻已經在另一場婚事裏被送出去一次。
蔣母盯着照片看了半天,突然問林浩:“那我們上個月付的十二萬傢俱款呢?你不是說房子確定給你們,才讓我們按這裏尺寸訂的嗎?”
傢俱店的人站在旁邊,臉都尷尬了。
原來今天不是來隨便看看。
他們連整屋傢俱都已經交了定金。
如果我晚回來幾天,我家可能連原來的桌椅都剩不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