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第八年,我貸全款買了套小公寓。 卻在搬進去第一天就被對門大媽指手畫腳地告知: “我們小區這走道是按人頭分的,你家既然就你一人,那你只能佔10厘米,剩下都是我家的!” 來暖房的短髮閨蜜想替我抱不平,卻被大媽譏笑着說我們搞破鞋。 我本想算了,可第二天對門大媽又往我門口潑了整整三桶餿水。 她孫子也將五十一晚的打印紙塞滿我門縫。 我找物業,經理踢皮球:“那家人是無賴,我們管不了。” 我無奈報警,警察卻說:“算了,畢竟孩子還小。” 我冷笑一聲,轉手把房子骨折價租給殯葬店老闆。 租房協議只有一條: “把展示樣品都擺門口走道,教教他們陰間的規矩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