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單位值元宵節夜班那天。 沈陸正帶着我的閨蜜去寺廟搶頭香、許姻緣。 整個假期,他帶着那個女人逛巴黎奢侈品店、滑雪度假。 甚至動用我的信用卡刷了天價禮物。 我輪休回家,他拿出離婚協議遞給我。 “晴晴說馬年的屬相好,她想把孩子生在馬年,不能再等了。” “我特意等你輪休說,就是不想讓你上班分心。” “反正你也生不了孩子,簽了字,等孩子生了還可以認你做乾媽。” 我沒辯解,默默簽了字。 兩個月後,我收到一份DNA檢測的血液樣本。 聽同事說,申請人搞不清楚誰纔是孩子的父親,所以把所有可能的樣本都拿過來了。 足足有66份。 我透過門縫看了一眼申請人。 這不正是我前夫的現任老婆嘛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