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追隨候世子沈明淵七年,他向來以折辱我爲樂。 他去青樓,我得和花魁同臺比舞。 他要作畫,我的身體便是他的畫紙。 他欲用膳,我需趴在地上親自爲他試毒。 可我永遠都是乖順的應好。 只因沈家於我有恩,沒有悔了祖上訂過的婚,認了我這落魄孤女做童養媳。 後來侯府尋回了真正的世子,我的婚約也隨之換了人。 而沈明珩待我更不屑一顧。 “那個贗品玩膩了的女人,給我當通房我都嫌髒。” 就這樣,我被他們二人嫌來棄去。 成了侯府人人可欺的對象。 直到大婚前夕,卻聽聞沈明淵與沈明珩爲了一件喜服大打出手。 可作爲新娘的我,早已遠走高飛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