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去人社服務窗口,辦理特聘教師的人才引進落戶備案。 剛遞上材料,辦事員就甩來第一個刁難: “開證明,證明原單位同意放人,不是你偷着跳槽的。” 我跑回鄰市原來的學校,費了三天勁纔開齊證明。 再來時,她又扔出第二個要求: “提供無犯罪證明,還要教育局出具的師德優秀鑑定,缺一樣都不行。” “老師可是特殊行業,不能讓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湯!” 我又跑了教育局和派出所,折騰兩天補齊。 第三次,她眼皮都沒抬: “近5年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,證明你沒瞞報收入。” 這三個刁難,我全都忍了。 滿心以爲終於能走完落戶流程。 高考在即,不想耽誤孩子們寶貴的複習時間。 可辦事員突然冷着臉,又甩出一個荒唐至極的要求: “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