母親葬禮,兒子有事不能回來磕頭,我就讓他買束花盡一下心意。 他卻在電話裏冷嗤:“人都死了,浪費我的錢幹甚麼!” 下一秒,兒子綁定的信用卡彈出扣費短信。 他在雲頂餐廳訂了三十萬的生日套餐。 壽星填的卻是破壞我婚姻的小三親媽的名字。 我趕到包廂時。 兒子正給小三親媽磕頭:“幹姥姥,祝您壽比南山!” 小三在旁邊笑着問: “你在這給你幹姥姥磕頭,不去給你死了的親姥姥磕頭,你媽不生氣?” 兒子卻滿臉嫌棄:“今天干姥姥生日,我怎麼能去那種晦氣地方再過來呢?” “反正那個老東西的遺產我已經全部接收了,死人可不能向我要回去。” 這一刻我知道,這個兒子,我不能要了。 只是他們好像不知道, 我媽臨終前留下的那份遺產遺囑,是有生效條件的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