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天生就是個喫貨,胃口好的時候能啃下一頭牛。 從小被嫌棄喫太多敗家。 誰料被首富接回家,安置在豪宅,每天享盡美食。 只因裴珩患有嚴重的厭食症,整整十年都只能靠注射營養劑勉強生存。 而他竟與我的胃共感。 只要我喫嘛嘛香,他就能正常進食。 任何可能會影響我胃口的事物都會被他冷臉處決。 之前有個保姆暗中嚼我舌根子。 我心情差得中午只吃了兩碗飯。 當天下午,她就被連人帶包裹丟了出去。 自此別墅內所有人都拿我當祖宗。 直到裴珩因爲一個跨國項目去了海外出差。 自稱是裴珩未婚妻的女人突然拍落我手上的爆米花。 “賤人!你吃了裴家不少東西吧,往後三天,你一粒米都休想下肚!” 我啞然。 三天不喫飯,裴珩會死的吧?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