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墊了三十七萬幫公司拿下示範項目的緊急檢測費。 報銷單遞上去,卻被駁回: 金額過大,需副總批。 我拿着報銷單找到副總,他看了一眼: “這個得總經理籤。” 我拿給總經理,他翻了兩頁文件,彈了彈菸灰: “制度改了,十萬以上要董事會備案。” 我找到董事辦,小姑娘敲着鍵盤,頭都沒抬: “季度會還得等兩週。” 我重新整理票據再提交,駁回理由變成了“發票類目與項目編號不符”。 等到我熬夜整理完,提交時系統卻蹦出紅色警告: 【本週期已截止,請下季度申報。】 三十七萬,兩張信用卡,每月利息喫掉我半個月工資。 我去找副總理論,他靠在椅子裏轉了個圈: “當初又不是我逼你墊的。” 我掃到他桌上剛好攤着一張剛批的票據: 高爾夫會所,年卡,十二萬,已通過。 我沒再說話。 回到工位,打開郵箱,點開獵頭那封。 隨時入職,年薪翻倍。 而對方點名要我帶走的,正是這個示範項目的全部技術方案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