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事找我借了八千塊錢,說下個月發工資就還。 三個月過去了,我提了一嘴,她翻臉了。 “你一個月掙那麼多還差我這點?催甚麼催?” “再催我跟大家說你放高利貸。” 我忍了,錢是小事,不想把關係搞僵。 等到年底我要用錢交房租,又找她要了一次。 她直接在部門羣裏發了一段語音: “某些人借了點錢天天追着要,真是窮瘋了。” “大家小心點,別跟這種人走太近。” “我又沒說不還,至於嗎?” 既然這樣,那我也別裝體面了。 直接把轉賬記錄、聊天截圖、還有她三個月裏新買的包和旅遊照片整理成文檔。 在公司合規部舉報了她用公款支付私人消費的報銷單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