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年前,我被送給雙目失明的謝清俞當導盲人。 他把我當柺杖,我做他的眼睛。 三年後,謝清俞的眼睛能看見了。 按照規矩,我應該被送回去,但他將我留了下來。 那夜雪花漫天,他握着我的手告白: “留下來,做我的一輩子盲杖。” 我失了神,動了心。 將滿腔洶湧的愛意給了二十五歲的謝清俞。 就在我們步入婚姻殿堂當天,那個三年前拋棄他、害他失明的女孩回來了。 女孩淚流滿面,哽咽着說: “清俞,你娶她,那我怎麼辦?” 我清楚地看到了他眼底的癡戀、動容。 那天賓朋滿座,我成了被拋棄的新娘。 在教堂枯坐了一夜後,我擦乾眼淚,給當初送我過來的人打去了電話: “僱主雙眼已完全恢復,申請返回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