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拿着打火機要把自己點燃,我卻嫌棄她身上潑的汽油不夠旺,順手遞過去一桶高濃度助燃劑。 前世,她用這招“自焚”逼了我三次。 第一次,爲了給職高輟學的黃毛小混混買重機車,她當着我的面往身上潑汽油點燃,我拼着重度燒傷撲滅火苗,嚇得挪用了公司的公款; 第二次,爲了讓黃毛進我的上市公司當副總,她舉着打火機站在鋪滿汽油地毯的客廳,我妥協退讓,致使公司機密泄露。 第三次,她夥同黃毛做商業間諜,賣掉了公司的核心技術,我拿着證據要去揭發,她把打火機抵在沾滿汽油的衣服上: “媽若報警,我現在就燒死自己!” 我怕她自殺成功,只能心軟毀了證據。 三個月後公司破產,我作爲法人揹負百億債務鋃鐺入獄,最終被她的債主在獄中活活打死! 再睜眼,女兒又舉着打火機眼淚汪汪地站在我面前: “媽如果不答應我和燼哥哥的婚事,我今天就死給你看!” 我轉身反鎖了大門。 “別光拿打火機嚇唬人啊,點火,媽給你聯繫火葬場VIP通道,燒完了正好趁熱裝盒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