紙鳶鎮嫁女有個規矩。 新郎要在穀風周內親手放起一隻三丈長的龍鳳鳶。 風箏飛過祠堂屋脊,新娘才能出門上轎。 飛不過去,新娘就得在祠堂抄經,永世不得外嫁。 顧深是骨科醫生,一雙手穩得能接斷骨碎片。 但紙鳶要的不是精細,是蠻力。三丈的龍鳳鳶光骨架就有四十斤。 他每天下了手術檯就去山坡頂風跑,跑了兩年,手術服都被汗漚爛了三件。 我坐在祠堂繡鴛鴦墊,媽媽推門進來,遞給我一封信。 拆開,是我自己的筆跡。落款:三年後。 信背面只有一行字。 “他鬆手了。” “風箏還差兩丈就過屋脊,蘇念念打來電話,哭說論文被駁回畢不了業。” 蘇年年,我資助了她四年學費的姑娘。 “他把線軸塞給伴郎,自己開車去了學校。” “我媽當場氣得腦溢血,搶救了四天,沒過來。” “我不顧族規,跑出去找他,卻看見了他的結婚證。日期就是他離開當天。” “鎮裏把我除名。我已無處可去。” 我把它疊好,壓在經書下面。 對祠堂外的媽媽說。 “讓他放吧,飛不過去也沒事。” 我寧願永世抄經,也不願守着一顆看不透的心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