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以沈明寧三字爲祭,在北境雪夜爲瀕死的裴知珩逆天借命。 司命有言,名字是人世之錨,我被世人遺忘一分,他的命數便穩一分。 那年他滿身鮮血攥着我的衣角求生,得救後字字懇切許諾,永世不忘我。 我信了這句承諾,守他十年,爲他熬藥禦寒、縫製嫁衣,靜待婚期。 可天命弄人,人心難守。世間衆人漸漸無我蹤跡,裴知珩也盡數遺忘過往。 他記錯救命恩人,將我的專屬偏愛悉數贈予柳扶螢,忘了我的喜好,忘了我們的相守與婚約。 柳扶螢竊我命格,頂替我的一切。 命簿之上,我的姓名筆畫將盡,我耗盡十年等候,終究只等來一次次取捨與辜負。 我終親手簽下散名文書,放過他錦繡餘生。 待他幡然醒悟、痛徹心扉,翻遍風雪山河尋我時,人間早已無沈明寧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