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大理寺斷了十年的案,最後死在自己翻過來的那樁冤案上。 再睜眼,成了剛被認回的真千金。 府裏有個病弱的假千金,三步一喘,五步一暈,誰大聲說話她就要咳血。 第一次見面,她跪在我跟前,帕子捂着脣。 "姐姐,是我佔了你十六年的身份,你打我罵我都行,只求你彆氣壞自己。" 母親眼圈先紅了。 親哥按住劍,看我的眼神像看仇人。 "她若有半點閃失,我讓你賠。" 定了親的未婚夫也開口,連看都沒看我一眼。 "婚約定的是侯府嫡女,可陪我長大的是阿薇。" 我看着這一屋子人,慢慢笑了。 "妹妹這話怎麼算?佔了我爹孃、我哥、我未婚夫、我十六年的命這是賠不起的。" "可你說讓我打你罵你,我若真打了,挨家法的是我。" "你暈一回,我就該跪一回;你咳一聲,我就該認一樁罪。" "妹妹這狀告得,比訟師還高明。" 滿屋人僵住了。 假千金臉,白了。 小姑娘。 這種把哭當判詞使的小把戲,我審過三百多回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