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自小生活在大漠邊陲的埋骨鎮,那是九州出了名的不法之地。 七舅爺切人如切菜,張屠戶用殺豬刀百米取人首級,王嬸一把毒粉能屠城。 我在那裏長大,連漠北狼王見我都得夾着尾巴繞道走。 直到我救下親征戰敗的太子,與他情投意合。 他握着我的手,說要娶我,給我一個家。 於是我心甘情願收起彎刀,洗手作羹湯,處處賠着小心。 本以爲從此會過上安生日子。 可沒過幾天,太子妃爲捧自家表妹上位,四處造謠我與奴才苟且。 那口口聲聲說非我不娶的太子,也對那表妹一見鍾情。 藉着東宮御賜金如意失竊,轉頭就把罪名扣在我頭上。 “窮山惡水出身,終究上不得檯面。” 我被人押到柴房時,才明白自己在他眼裏,不過是一塊隨時能捨的肉。 我拔下玉簪一把折斷,刺穿手指,連夜發鴿傳書。 “叔叔嬸嬸,京城有熱鬧。” “帶好傢伙,目標當朝太子!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