鄰居寶媽半夜敲門,哭訴家裏水管爆裂無處落腳。 我出於好心,讓她帶着兒子住進我家客房。 誰知當晚她兒子摔下樓骨折,她卻一口咬定是我當消防員的哥哥猥褻所致。 我爸媽爲了不影響哥哥晉升,拿了二十萬私了。 可事後她卻帶着記者堵在門口,舉着僞造的鑑定書控訴我哥是戀童癖。 轉賬記錄也被她當成掩蓋罪行的鐵證。 我哥被開除,被全網人肉。 爲了保住他,家裏只能滿足她所有要求。 她逼我們把學區房過戶,還要每月上交一萬“贖罪金”。 我爸媽白天送外賣,晚上撿廢品,我哥被迫去黑廠打螺絲。 後來,我哥在機器故障中絞斷雙腿失血而死,爸媽討薪時被打成重傷,雙雙離世。 鄰居寶媽卻住着我的房子,拿着血汗錢到處旅遊。 我滿心憤恨,開着泥頭車,將她一家撞下了跨海大橋。 再睜眼,我回到了她敲門借住的那天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