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穿着保潔服,在自己名下的百億財團大堂裏擦地。那個我資助了十年的貧困生林嬌,此刻正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,一腳踢翻了我的水桶。髒水濺了我一身,她卻捂着鼻子,滿臉嫌惡地破口大罵。“哪裏來的老瞎子,弄髒了我的高定你賠得起嗎?”我平靜地看着她:“這大堂也是你隨意撒野的地方?叫你們總裁下來。”林嬌嗤笑一聲,直接把一杯滾燙的咖啡潑在我的臉上。“你算個甚麼東西,也配見我老公?”“我可是這財團未來的老闆娘,肚子裏懷着你們總裁的種!”我抹去臉上的咖啡漬,看着這個我一手拉扯大、甚至送進公司的白眼狼,怒極反笑。我沒記錯的話,這家財團的唯一總裁、我那結婚五年的丈夫,昨天才剛做完結紮手術。既然她是老闆娘,那我這個擁有財團百分之百絕對控股權的創始人,算甚麼?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