裴彥被判秋後問斬那日,我當衆請旨與他和離,轉頭嫁給攝政王做妾。 四年後,他平反封侯,東山再起。 我抱着女兒求過他兩次。 第一次,女兒心疾發作,他將救心丹扔在地上。 “別拿攝政王的孽種,髒了裴家門楣。” 第二次,我拿着絕症藥案,求他在女兒安寧的戶籍上寫下名字。 他看也沒看,只讓我永遠消失。 三個月後,我死了。 死後的第三年,女兒抱着我的靈位攔住他的馬。 “侯爺,娘沒有家,要被人送走了。” “你能給娘一個家嗎?” 裴彥冷笑着命人將她丟進大牢,讓她自生自滅。 可他不知道,被他罵作孽種的孩子,是他的親骨肉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