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朋友是小區出了名的熱心腸。 下班路過驛站,他經常順手替鄰居取快遞。 有時一取就是七八件,卻從不嫌麻煩。 這天他出差,驛站老闆打電話說有個生鮮包裹快化了,讓家屬趕緊去拿。 我報出取件碼,老闆卻把包裹遞給了隔壁樓的一位女人。 “不是你的,是她家的。” 女人提着包裹朝我笑笑: “應該是我男朋友買的,他總忘記把默認地址改回來。” 紙箱沒有封嚴。 裏面是我念叨了半年的那款櫻桃,還有一條米白色圍巾。 上週我生日,他說櫻桃太貴,圍巾也不實用,只給我發了兩百塊紅包。 女人拿起圍巾在身前比了比,語氣裏全是甜蜜: “他就是愛亂花錢,每個月都給我寄東西。” 直到這時我才明白。 他取回家的那些快遞,裝的是柴米油鹽。 寄去隔壁樓的,纔是他精心挑選的愛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