爲了獲取治女兒眼疾的藥,我遠赴別國。 臨行前的雨夜, 我將手中的資源,全數交給了從槍林彈雨中救下的三個少年。 他們曾爲保護我女兒被打斷過肋骨。 所以我信了他們的毒誓: “我等必護小姐一世長安,若違此誓,萬箭穿心。” 一年後我帶着特效藥回來時,滿城都在傳租界三大軍閥隻手遮天。 我滿心欣慰地尋去,卻在百樂門前看到了目眥欲裂的一幕。 一個穿着高定洋裝的嬌貴女人,正高高在上地將鈔票扔在滿地碎玻璃上。 而我捧在手心的瞎眼女兒,正衣不蔽體地跪在血泊裏, 像狗一樣用嘴去銜那些錢。 那三個發誓護她長安的軍閥,正滿臉疼惜地替那女人撐傘, 嫌惡地冷斥我女兒: “爬快點,別髒了若雪的鞋。” 我摸着懷裏沾滿鮮血的特效藥,緩緩拔出了腰間上膛的配槍。 這三個白眼狼大概忘了,這裏的天,當年是我一手撐起來的。 既然他們連天都敢捅破,那我就親自送他們萬箭穿心!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