弟弟過生日那天,我偷吃了半塊奶油蛋糕。 繼母把十歲的我塞進殯儀館的運屍車,讓我陪一個死人過夜。 她說,晦氣東西就該待在晦氣地方。 凌晨,我冷得睡不着,從屍袋旁邊摸到一隻摔碎的相框。 照片裏,一對夫妻抱着剛出生的女嬰。 背面寫着: “愛女明珠,出生第三天於醫院失蹤。” 女嬰的右耳後面,有一顆紅色小痣。 我摸了摸自己的耳朵。 同樣的位置,也有一顆。 照片裏的男人如今已經是首富,懸賞一個億尋找女兒。 而我只想找個地方,熬過今晚。 我抱着相框,給上面的號碼發去一張自拍: “叔叔,我可以假裝是你女兒嗎?” “我很聽話,也喫得很少。” 消息剛發出去,殯儀館外忽然亮如白晝。 數十輛車封住大門。 一個西裝革履的男人衝進停屍間,看了我一眼,竟當着所有人的面跪了下來。 他身後,剛剛甦醒的老太太死死抓住門框: “不是假裝。” “她就是我找了十年的孫女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