搬家那天我才發現,合租三年的公寓裏,幾乎沒有我的痕跡。 冰箱貼是閨蜜何漫挑的,沙發是男友陸則買給何漫養病時躺的。 連陽臺上那盆薄荷,澆水的是我,掛着的牌子上寫的卻是漫漫的花園。 我把最後一箱書搬到門口,陸則靠在廚房門框上削蘋果,頭也不抬。 "你那個新房離公司遠,不如週末再慢慢搬。" "何漫下午複查,我得用車。" 我說沒事,我叫了貨拉拉。 何漫從臥室探出頭,裹着我給陸則織的毯子。 "姝姝,你真搬走我會不習慣的,以後誰給我煮紅糖薑茶?" 兩個竹馬這時候齊刷刷看向我。 溫嘉行直接說: "要不你每週回來煮一次,反正你順路。" 我笑了笑,沒接話。 只是摸出鑰匙,放在玄關臺上,和他們四個人的合照擺在一起。 照片是去年跨年拍的,何漫站中間。 竹馬一左一右攬着她,陸則從背後比了個心。 而我是拍照的人。 搬家師傅在樓梯口接箱子,身後的三人圍着何漫商量週末去哪裏野餐。 這一次,我沒回頭,也沒告訴任何人所謂的新家在另一個城市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