確診肺癆第三個月,爲了醫藥費,我去了百樂門當伴舞。 買下我今晚首支舞的,是冷戰一年的少帥丈夫傅彥洲。 他眼角猩紅,扯下披風砸在我身上。 “爲了逼我離婚,你非要做到這種地步?” “我每月給你一箱金條。你不肯低頭就算了,還來丟我的臉!” 話音剛落,二樓包廂的看客們發出一陣鬨笑。 “一箱金條?這百樂門的頭牌跳上十年也掙不來啊!” “傅少帥這般深情,偏偏娶了個敗家的娘們,真是家門不幸。” 傅彥洲聽着衆人的嘲諷,怒極反笑,摔碎了手中的酒杯。 “難怪你連寄十二封離婚書!是外面的野男人給得更多?” 玻璃渣濺在腳邊,我僵在原地。 哪來的金條? 這一年,我每月只能拿到兩塊大洋。 附帶的,還有一封蓋着他私印,字字逼我離婚的信。 因爲沒錢治病,我早就病入膏肓,日日咳血。 現在我成全他,他反倒來興師問罪了?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