閨蜜被家裏催婚那天,給我轉了五百二十塊。 “租你男朋友一天,婚禮散場就還。” 賀川收了錢,順手摘掉情侶戒指:“專業一點,別讓甲方看出破綻。” 許薇是我大學室友,也是我們七年共友。 晚上十點,賀川提前回來,把戒指重新套回手上,又把五百二十塊一分不少轉給我。 “驗貨。” 他低頭親了我一下。 “完璧歸趙。” 後來許薇總是續租。 見客戶、搬家、公司年會,甚至半夜喝醉,也點名要他。 賀川每次回來都會笑着把錢轉給我。 “掙點外快還不好?” “她租的是人,又不是心。” 直到我生日那晚,我訂好的餐廳打烊,他還沒出現。 我打電話賀川,電話那頭卻是許薇在笑: “姐妹,不好意思啊,我今天包的是全天。” 我問:“幾點到期?” “十二點。” 旁邊傳來賀川懶洋洋的聲音: “還有二十分鐘,講點契約精神。” 第二天,我媽問: 【週末帶小賀回來吧,你爸把酒都醒好了。】 這時許薇更新朋友圈。 賀川坐在她家沙發上,正低頭替她媽媽剝橘子。 配文: 【續租成功,家長很滿意。】 我沒有質問。 只是把賀川過去轉給我的所有租金,一筆筆退了回去。 備註只有四個字。...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