爸爸的工資永遠分成兩份。 一半留給我和我媽,一半送給他救命恩人的遺孀張蘭。 只因當年工廠失火,劉叔拼死把他推出火海。 爸爸便發誓,要替劉叔照顧她們母女一輩子。 媽媽爲此鬧了十五年。 村裏人都笑她,佔着廠長夫人的名分,卻過得連寡婦都不如。 直到中秋那天,媽媽做了一桌子團圓飯。 張蘭卻打來電話,哭着說債主堵在門外,急要二十萬。 爸爸二話沒說,轉走了媽媽爲我攢下的全部嫁妝。 “沒有大強,我早死了。做人不能忘恩負義。” 媽媽氣得突發心梗。 可她沒哭沒鬧,只抱着我說。 “星星,媽媽要去陪外婆了。” 從小,我就能看見每個人頭頂的生命線。 而媽媽的線,正在寸寸斷裂。 我哭着給爸爸打了十幾通電話,求他回來陪媽媽喫頓飯。 他卻正陪張蘭母女賞月,不耐斥責。 “飯甚麼時候不能喫?” “大過節的,又裝病。” 他不知道,他再也喫不上媽媽做的飯了。 最後一截生命線斷掉時,媽媽在我懷裏嚥了氣。 我擦乾眼淚,給殯儀館打去電話。 從今往後,這個家再也沒有團圓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