楚昭華和我結婚,是因爲我和她死去的初戀有七分相似。 她喜歡他的狼尾,我便留了十年。 她壓在我身上喊錯名字,我也裝作沒聽見。 後來,她記住了我海鮮過敏,也再沒在動情時喊錯名字。 那時我以爲,替身也能變成真正的愛人。 直到楚昭華父親的葬禮上,那個男人回來了。 楚昭華失態地撞翻了供桌上的長明燈,攬着他匆匆上了車。 我一個人在靈堂,手機屏幕突然亮起,是她轉來的兩萬塊錢。 “驚秋這些年吃了很多苦,我不放心他一個人在外面。” “你先拿這錢去酒店住幾天,把主臥空出來。” “白天你再回別墅做飯,別嚇到他。” 我沒忍住笑了: “我這樣算甚麼,男傭嗎?” 楚昭華電話那頭的語氣帶上困惑: “你是我先生,這個身份還不夠嗎?” 我看着指尖還沒洗淨的香灰,忽然不想再問了。 深夜,我收到一份珠寶設計工作室的合作邀請。 對方附上的方案裏,我曾畫過的戒指署名處被刻意留白。 我盯着那枚戒指看了很久。 突然明白過來。 困住我的從來不是替身的身份,而是我不甘心的一廂情願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