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三年前,一場意外讓兩家抱錯了孩子。 親生父母找到我時,我正在菜市場幫養母賣滷味。 聞母紅着眼說想補回這些年,我便答應去聞家住一陣,也讓養父母別惦記。 住進去沒幾天,聞父便給我排滿管理和禮儀課,連穿衣說話都有人糾正。 我上完課出來,聞念剛帶着一身酒氣從遊艇派對回來。 聞父沒責怪,只叮囑司機下次早點接她。 我隨口問:“她不用學這些嗎?” 聞母替她脫下外套:“念念從小自在慣了,如今又剛知道身世,我們哪忍心逼她?你以後要接觸家裏的生意,多學些也是爲你好。” 說完,她讓人給聞念煮醒酒湯,又催我別誤了下一節課。 那晚養母問我甚麼時候回家,我想了想,第一次給了準話: “下週三。” 來之前,我還擔心兩個家都捨不得我,往後該顧哪一邊。 現在倒不用爲難了。 我還是更喜歡不燒心的那個家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