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弟弟沈昭在臨出征前夜逃了。 父親怕沈家落下抗旨之罪,割斷我的長髮,把我塞進他的鎧甲,送往北境。 入營第一日,主帥顧庭州便識破了我的女兒身。 他沒有揭穿,只讓我跪在帥帳中發誓: “從今日起,你就是沈昭。” 此後八年,我們並肩殺敵。他在雪夜替我暖過手,也曾爲我擋下暗箭。 我以爲待大軍凱旋,我與他之間總會有個美滿結果。 可誰知,在班師回朝前,“失蹤”八年的弟弟突然回來了。 父母來信,要我把軍功和爵位一併還給他。 我本以爲顧庭州會替我說話。 但他卻說:“回京面聖,你的身份遲早是瞞不住的。” “一旦真相敗露,所有知情者都會被治欺君之罪。” “明月,你不能這麼自私。” 然後他說,會準備一座別院,將我養在那裏。 這就意味着,想留在他身邊,我就只能做一個永遠見不得光的女人。 大軍駐紮到京郊時,我藉故回了家,卻在祠堂裏看見自己的牌位。 原來八年前,父母便已對外宣稱沈明月病亡。 既然所有人都覺得我的存在礙眼, 那我便成全他們吧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