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才公寓公示那天,我發現自己申請的房子,被分給了學弟。 申請系統裏,上傳着女友替我寫的自願放棄聲明,說我近期準備結婚,已有穩定住所。 可我們看好的婚房,首付還差二十萬。 青梅替學弟接過鑰匙: "他做探店博主,需要採光好的房子拍視頻,你住哪兒都能辦公。" 學弟看着我,笑得露出虎牙,陽光帥氣: "謝謝景明哥讓我,等我賬號做起來了,一定請你來家裏喫大餐。" 我沒有說話,只是看着她們默契並肩的背影。 其實早就該習慣的。 合租時,最大的臥室給學弟,因爲他睡眠淺; 拼車時,副駕給學弟,因爲他會暈車; 連去年跨年,我發着燒,也被勸去樓道接工作電話,因爲學弟正在屋裏直播,不能有雜音。 女友把新房地址發進羣裏: 【以後這裏就是我們的據點,景明負責做飯。】 學弟問她:"那他原來租的房呢?" 她答得自然:"先續着唄,他總有辦法。" 我終於明白,她們不是不知道我沒地方去。 她們只是習慣了,我會給自己找位置。 我刪掉續租提醒,回覆外派負責人: 【駐地宿舍還空着嗎?】 【我一個人過去,隨時可以走。】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