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職發薪的週末,我被叫回老家。 堂屋裏,我媽拿着計算器當衆清算我的工資。 “你現在月薪兩萬,留八百喫飯頂天了,扣一萬九。” 我爸抽着旱菸冷哼:“在上海住地下室就行,剩下的錢給你弟攢首付。現在把工資卡交出來,以後買包衛生巾都得拿小票找你媽報銷!” 我氣得渾身發抖衝出家門,卻在牆角聽到父母的盤算。 我媽有些猶豫:“一個月八百,她在上海能活?” 我爸嗤笑:“活不下去纔好!等她餓得滾回老家,咱就逼她嫁給村長家那個傻兒子。那三十萬彩禮,剛好給咱兒子全款買房。養她不就是爲了扒這層皮?” 如墜冰窟的我回到院子。 半瞎的外婆摸索着把我拉進柴房,從破布鞋底摳出幾張帶着黴味的百元大鈔,死死塞進我手裏。 “囡囡,拿着錢......快跑......永遠別回來......” 看着外婆枯瘦的手,我擦乾眼淚,眼底只剩冰冷。 我撥通集團總裁的電話: “我接受北美區執行總裁的任命,條件是我要帶我外婆一起走。”
完本